职权类型 其他权力
职权编码 qtzj0023003
职权名称

民用建筑节能新技术、新材料的确认-大阳城集团app官网版

子项 民用建筑节能新技术、新材料的确认
职权依据 【规章】《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9号,2001年11月29日颁布)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工作。
实施主体 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初步审核申报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按要求组织专家评审材料;组织专家对申报的技术产品进行评估或论证。

  3.决定责任:做出申请人是否通过考核的决定。未通过考核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事后监管责任:对获得推广应用的工程建设用技术、工艺、材料、设备进行日常监管。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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